条款及条件

管理规定

本销售条款和条件(“Ts&Cs”)适用于Bijur Delimon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公司”)接受的所有报价和采购订单或放行(以下简称“订单”)。只有在明确理解和条件下才能接受买方采购订单,如果这些ts&c与买方采购订单上的任何ts&c发生冲突,则买方的ts&c必须由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接受。

价格

价目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因为价目表是为提供一般资料而编制的,并非本公司的报价或要约。价格依数量和交货期而定。除非报价中另有说明,所有报价均可在60天后更改。所有订单将按发货时的有效价格开具发票。

订单

所有收到的订单均以本公司接受为准。只有经本公司书面批准,才可对订单进行修改或更改。本公司保留修改其价格和交货时间表以实现上述变更的权利。此外,公司有权向客户收取公司因已经完成的工作而产生的费用,这些更改使公司的工作变得不必要。

付款条件

付款应在发票日期起的三十(30)天内付清。如果无法建立信用,则要求在订购时付款,除非与本公司另有协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向公司预付定金。对这些付款条款的任何修改必须得到本公司的书面批准。

 

当买方或其账户的财务状况证明,或由于买方的任何过错导致交货延迟,或买方拖欠对发票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付款时,本公司可随时在不经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或暂停信用证条款,停止发货或取消未履行的订单。逾期需按月加收1%的附加费。在不限制上述条款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没有按照适用的付款条款支付所有到期和欠下的款项,本公司可扣留进一步发货,直到支付可接受的付款。装运滞留不构成本公司违约,本公司可自行判断,继续按照买方的命令执行。

产品或服务的报价不包括任何适用地方税收,所有这些应由买方支付。在公司有关联的地方,除非买方提供有效的转售或免税证明,否则买方可能被开出适用的税收发票。

 

装运所有货物都是装运地点的离岸价。订单必须清楚说明装运方式。交货和装运日期仅为预估,不作保证,并从买方订单被接受之日起确定。本公司未能如期装运或交付,买方无权取消采购订单,或获得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

交货延期

预定在接受订单后60天内交货的产品不能延期,并将完成并开具发票。从订单接受之日起,有限度地推迟预定装运的产品60天以上是可能的。成品或部分成品的储存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计划延期,请咨询本公司了解其他细节和费用。

取消

订单如在日后取消或减少,概不接受。所有取消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取消费用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和订单原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工程费用和合理利润,视完工程度而定。

退货

无论退货的原因是什么,必须首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或口头退货授权批准,回程运费必须预付,补充库存费用可能适用。

产品的索赔和拒收

如果货物不符合本公司规范所规定的要求的验收水平,在获得本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后,可将货物退回。买方必须在最初收到产品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在允许或拒绝索赔之前,本公司有权选择在买方工厂或其自己的工厂进行重新检查。运输费用应由买方预付,并在公司确定产品有缺陷的情况下予以偿还。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负责退货的包装、检验、人工或其他费用。如果买方未能在收到本公司批准退货后30天内按照本Ts&Cs的规定退货,则本公司对任何该等不合格产品的义务将终止。

工程服务

本公司及其代表通常应要求提供与其产品在买方设备上的应用或使用有关的数据和建议。然而,本公司对该等建议在全部或部分被买方采用或使用后的成功或失败不承担责任。如果需要进行广泛的试验或进行特殊的开发工作,可能需要收取费用,但这种费用应在工作开始前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商定。本公司所进行的任何开发所涉及的与图案、工具、夹具、夹具、图纸等有关的所有权、所有权利和专利均为本公司的财产。

有限质量保证

本公司保证所有产品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使用时,在工艺和材料上没有缺陷。本保证自装运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本公司将根据自己的选择,在保修期内修理或更换任何被发现有缺陷的产品,但前提是该产品已预付运费,并事先授权发货给本公司。本公司不负责产品归还过程中产生的拆卸、安装或任何其他附带费用。本保证取代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关于适销性或适合于特定用途或目的的默示保证。本公司在本保证项下的责任仅限于在保证期内对产品的修理或更换。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与担保产品相关的任何后果性、偶然性或间接损害或费用承担责任。

 

正常磨损,例如换向器或电刷磨损及其相关影响是正常现象,除非本公司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不在本保修范围内。任何因误用、滥用、疏忽而损坏的Bijur Delimon International产品,或在未经本公司知情或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被修改或拆卸的,不在本保证范围内。

错误

本公司不对其任何出版物中的印刷错误或任何速记或文书错误负责。所有这些错误都要改正。

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对任何类型的特殊的、间接的、附带的、惩戒性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害承担责任,无论是在合同、侵权或其他方面,即使公司已经或应该意识到这种可能性。公司对任何原因(无论是合同原因还是侵权行为,包括过失)的损害赔偿的总责任应限于对提出索赔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付款。

赔偿

买方同意赔偿本公司,并使其免受因本公司转售、处理、使用、储存或测试买方在本协议项下采购的任何产品而引起的任何和所有损失、成本、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索赔、诉讼、诉讼原因和判决的影响。

所有权

本合同项下销售的产品的所有权应在产品交付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然而,尽管所有权发生了这样的转移,本公司保留了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任何货物的担保权益,而买方也向本公司授予了担保权益,以确保买方的支付义务。如果买方不履行其对本公司的任何义务,本公司将有权收回该等货物,而无需对买方承担责任。本表格可在适当的司法管辖区提交,以证明该担保权益。此外,买方将签署公司可能要求的任何进一步文件,并配合提交该等文件,以证明公司的担保权益。

专利

买方应赔偿、保护并使公司免受因公司遵守买方的设计、规格或指示而发生的涉嫌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成本或损失。本公司不保证产品或服务不受侵权。

工具

公司在收取全部或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保持所有工具、夹具等的良好状态。公司有权报废超过12个月未使用的工具,由此产生的任何价值属于公司,以抵消维护和存储成本。在买方随后订购相同规格产品的情况下,本公司不得就该工具的使用向买方收取额外费用,前提是该工具尚未报废。本公司有权为其他客户的订单使用工具,除非本公司与买方之间有书面协议明确禁止。本公司将应买方的书面要求销毁工装,并允许买方见证该销毁过程。磨损的工装应在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后由买方承担更换费用。

不可抗力

本公司不对因其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供应商、制造商、加工商或完工商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履约延迟或无法履约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的一般性原因:战争(无论是已宣布的或未宣布的,以及国内或国外的)、暴动、犯罪、火灾、罢工、停工、劳工困难、地震、台风、禁运、洪水、飓风、承运人延误、订单、任何外国和/或国内政府当局、贸易协会或任何其他控制进出口、自愿配额、限制、管制、任何运输的缺货或短缺或延误的机构的规则或条例。干预的原因将该公司的权利,没有任何形式的责任向买方终止本合同对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影响从而或在切除的原因,恢复等比例交付之前,它可能决定整个数量购买本已交付。

分配和转包

本公司明确保留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或分包订单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权利,除非已达成一致并作为订单或商业协议的一部分记录在案。

仲裁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应在北卡罗来纳州罗利根据《北卡罗来纳州总则》§1-569.1及后续规定,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最终解决。(修订后的统一仲裁法)和当时美国仲裁协会的规则和程序由美国仲裁协会指定的一(1)名仲裁员。仲裁员应适用北卡罗莱纳州的法律。双方同意,无论适用法律的任何规定如何,他们都不会要求,仲裁员也无权对任何一方作出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各方应自行支付与仲裁有关的费用。

 

普遍

本合同受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法律管辖。本合同是双方之间协议的完整和排他性声明,取代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建议以及所有其他通信。买方签发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订单或其他文件的任何ts&c,如在本合同条款和条件之外、与本合同条款和条件一致或不同,均不具有效力。只有由本公司和买方的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书面文件才能修改本合同。如果为执行或解释本合同条款而提起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其他程序,胜诉方有权获得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费用。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条件、部分、条款或规定的放弃不得被解释为对任何其他条件、部分、条款或规定的放弃,或对任何未来事件或情况的放弃。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认为无效或无法执行,本合同的其余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